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不领报酬需承担责任吗?

我是挂名法定代表人:一枚随时可能引爆的印章

工商局的电话突然打来时,我正在超市挑选洗衣液。听筒里陌生的男声报出公司全称,紧接着问:\"作为法定代表人,您清楚公司目前的债务情况吗?\"我握着购物篮的手猛地收紧,洗衣液瓶子在掌心硌出深深的红印。

三年前老同学请我帮忙时,说的是\"就借个名用用\"。股权转让协议上我的签名旁盖着鲜红的公司公章,旁边还有一排小:\"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我从没见过公司的账本,没在任何决策文件上签过,更没收到过一分钱工资。银行账户流水干净得像一张白纸,偶尔收到的公司快递,拆开都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的贷款合同。

上个月公司股东变更,我也是在税务局电话核实信息时才知道。玻璃窗后的办事员盯着我:\"您确定要继续担任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统显示有三次税务逾期记录。\"我想说我不知道,但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营业执照上的姓名严丝合缝。

抽屉深处锁着公司法人章,红木底座刻着我的名。每次需要盖章时,老同学会开车来接我,在路边的咖啡馆里成签。他总是笑着说\"都是常规手续\",却从不让我看文件内容。直到那天收到法院传票,案由是公司合同纠纷,我才发现自己成了第二被告。

夜深人静时,我常对着手机里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呆。行政处罚、股权冻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警告在屏幕上闪着红光。妻子抱着孩子问我到底在替谁担责,我只能把脸埋进掌心——那个只需签名就能拿到报酬的承诺,如今变成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上周去银行办事,征信报告上\"关联企业存在失信记录\"的标像一道疤痕。我终于下定决心要去做工商变更,却发现企业登记系统里,我不仅是法定代表人,还是持股30%的股东。那份被我遗忘的代持协议,此刻正躺在律师的办公桌上,墨迹晕染得像一片干涸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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