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华生平简记
李景华,1895年生于山东禹城一个贫苦农家,幼年父母双亡,随叔父流落沧州。沧州自古尚武,他常在武馆外偷学拳脚,后被一习武老人收为义子,习得轻功底子,尤其擅长蹿房越脊。16岁时,叔父病逝,他独自闯荡北平。初以打零工维生,因遭雇主克扣工钱,又逢严冬食,遂动了盗窃念头。首次作案便潜入一家绸缎庄,得手后未全取,仅拿够糊口的银两,余者分与街头乞丐。此后他专盗权贵富户,且有“三不偷”原则:不偷平民、不害性命、不淫妇女。他常于夜间潜入宅院,悄声息,得手后多留下标记——一束用红纸包着的头发,人称“燕子李三”。
1920年代,他曾夜入段祺瑞府,盗走财物后留条“借银五百,济贫用,日后奉还”,后将银两散给北平近郊灾民。又潜入警察厅总长住宅,取走手枪与金条,却在桌上留了张“勿再贪赃”的纸条。因其行踪诡秘,官府屡次缉拿未果,民间渐将其传为“义盗”。
1934年,李景华在天津作案时因行踪暴露被捕,押回北平受审。审讯中他直言“只盗不仁之财”,法庭以盗窃罪判其12年徒刑。次年转至北平第一监狱,因早年习武劳损及狱中条件恶劣,患上肺结核。1936年5月,病逝于狱中,时年41岁。
他的生平被编成评书、戏曲,在北方民间流传,“燕子李三”的名号至今仍存于市井传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