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予(原名张燕)做台” 是 2012 年的恶意造谣,已被法院判决认定为诽谤,并非事实。
一、谣言来源
2012 年 9 月,微博用户 “港怂萨沙”(夏萨沙)发博称:张馨予原名张燕,曾在无锡、杭州夜总会坐台,是杭州红牌,出台费 3000 元起,并配合影造谣为 “坐台照”。二、张馨予的澄清与维权
- 公开澄清:2012 年 9 月 7 日召开发布会,称网传照片是与发小聚会 K 歌所拍,并非 “客人”。
- 法律起诉:以名誉侵权起诉夏萨沙,索赔 50 余万元。
- 法院判决(2013 年 7 月):
- 法院认定夏萨沙言论无事实依据、侮辱性极强,侵犯名誉权。
- 判令夏萨沙在《法制日报》及微博置顶公开道歉,并赔偿6.45 万元。
- 被告道歉(2014 年 9 月):夏萨沙登报致歉,承认言论不负责任、纯属捏造。
三、张馨予早年真实经历
- 原名张燕,江苏昆山人,学艺术设计出身。
- 2007 年北漂做平面模特、网游代言,2009 年以 “足球宝贝” 出道,2010 年参演《非诚勿扰 2》进入影视圈。
- 无任何权威资料或证据显示其有 “夜总会坐台” 经历。
四、结论
“张馨予做台” 是彻头彻尾的网络谣言,已被司法程序彻底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