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是1912年在荷兰海牙签署的《海牙鸦片公约》。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鸦片在亚洲部分地区泛滥成灾,不仅侵蚀民众健康,更引发社会动荡与经济问题。单边国内禁毒难以遏制跨国贸易,国际社会逐渐意识到需多边协作应对这一全球性挑战。1909年上海召开首次国际禁毒会议万国禁烟会,13国代表共商治理框架,为公约签署奠基。
1912年1月,中、美、英、法等13国在海牙召开会议,签署《海牙鸦片公约》。公约以限制并逐步禁止鸦片为核心,明确缔约国需立法监管鸦片种植、制造、贸易及消费;禁止向非缔约国出口鸦片;限制鸦片烟枪、烟灯等器具流通,并建立缔约国信息交换机制。
作为全球首个专门禁毒的国际公约,它首次以条约形式确立禁毒共同原则,打破此前各国各自为战的局面,为后续1925年《日内瓦限制麻醉品公约》、1961年《单麻醉品公约》等奠定框架。尽管受时代局限,它开启的国际禁毒协作模式,至今仍是全球禁毒体系的起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