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什么制度?

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什么制度?

党的市和县委员会作为党的地方组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发展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其制度建设直接关系治理效能和执政根基。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党的市和县委员会重点建立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涵盖议事决策、请示报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决策科学高效。

民主集中制是市和县委员会制度建设的核心。这一制度明确“四个服从”原则,委员会在决策中既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又坚持集中统一,确保意志一致。凡属重大问题,如地方发展规划、重要人事安排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委员个人权擅自决断;同时,委员要坚决执行集体决议,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工作合力。

议事决策机制是制度体系的关键支撑。委员会建立全会和常委会制度:全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主要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研究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常委会作为日常决策机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讨论决定党委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如贯彻落实上级指示、部署重点工作等。两种会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构成科学的决策链条。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确保上下贯通的重要保障。市和县委员会必须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政策调整等情况,需第一时间请示汇报,绝不允许擅自行动。同时,委员会要及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重要决策,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避免“中梗阻”“两张皮”现象。

自身建设制度是保持先进性的基础。委员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委员之间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改进作风;组织生活会则覆盖全体党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此外,还建立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联系群众制度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必然。委员会明确每名委员联系基层单位、包联重点项目或困难群众,通过调研走访、民情恳谈等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决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难题。有的地方还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党员责任区”等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决策人民利益。

这些制度相互衔接、有机统一,既为市和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刚性约束,又为激发班子活力、提升治理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党的领导在地方治理中始终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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