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益性岗位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2021年,国家针对公益性岗位出台多项新政策,聚焦就业帮扶、待遇保障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在稳就业中的兜底作用。
在岗位扩围方面,政策明确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帮扶范围。除传统的就业困难人员如残疾人、低保对象外,新增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失业人员、脱贫人口中的易地搬迁群众、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求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岗位。
待遇保障上,2021年政策首次提出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公益性岗位的补贴力度加大,地方政府需配套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部分地区还试点发放岗位绩效补贴,激励在岗人员稳定就业。
管理机制方面,新规强化了公益性岗位的动态监管。明确岗位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在岗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出岗位;严禁“吃空饷”“一人多岗”等现象,用人单位建立考勤和履职记录,接受社会监督。此外,政策鼓励公益性岗位与职业技能培训衔接,对服务期满且条件的人员,优先推荐至企业就业或提供创业扶持。
资金保障上,2021年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同时各地简化补贴申领流程,通过“一网通办”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确保政策红利快速落地。
这些政策调整,既扩大了帮扶覆盖面,又通过待遇提升和规范管理增强了岗位吸引力,为稳定困难群体就业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