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委原书记蓝军,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案件与判决要点
- 人物身份:蓝军,曾任松原市市长、市委书记,后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 查处时间:2014 年 12 月接受组织调查;2015 年 5 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罪名与刑期: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 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 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企业经营中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 贪污公款,违规占用公共财物、收受礼金。
- 默许、纵容亲属利用其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