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欺诈的构成要件

欺诈作为一种故意违法行为,其认定需满足五个要件:欺诈故意、欺诈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后果。

欺诈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这种故意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明知内容虚假或隐瞒真相,二是意图让对方因此作出不利的意思表示。例如,商家明知商品存在质量缺陷却宣称“全新瑕疵”,即具备欺诈故意。

欺诈行为是客观上实施的欺骗手段,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提供误导性信息。行为方式既可以是积极作为,如捏造虚假数据;也可以是消极不作为,如依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应告知的重要事实而未告知。比如,二手车商刻意隐瞒车辆重大事故历史,即构成不作为的欺诈行为。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欺诈成立的关键环节。受害人的错误认知必须与欺诈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即若行为人的欺骗,受害人不会陷入错误判断。例如,消费者因商家虚假宣传误信“保健品能治愈疾病”,属于因欺诈产生的错误认识。

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指受害人在错误认知的支配下实施了法律行为。这一行为需与欺诈行为存在逻辑关联,如签署合同、支付款项等。若受害人虽陷入错误认识但未采取行动,则欺诈行为不成立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后果,欺诈行为对受害人的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形成现实威胁或实际损失。这里的损害不仅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可期待利益的丧失。即使尚未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存在损害的可能性,仍可能被认定为欺诈。

上述要件需同时具备且相互关联,共同构成欺诈行为的整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需通过客观证据链逐一印证各要件,以区分欺诈与过失、误等行为的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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