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导致承租人完全无力支付租金时,其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原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疫情及防控措施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若致使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同时,若疫情导致经济状况急剧恶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承租人亦可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解除合同。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因疫情无营业收入或收入锐减的,承租人可请求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依公平原则予以支持。承租人可据此通过协商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