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A2奶粉的行为直接触碰法律红线,10万元罚款既是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戒,也是对行业的警示。食品广告涉及公众健康,尤其是婴幼儿食品,其营销行为需更严格的规范约束。
儿童代言的风险在于,儿童心智尚未成熟,缺乏对广告内容的辨别能力,其形象容易引发家长和消费者的情感信任,可能导致对产品功效的过度读。此前,部分奶粉品牌借助“明星宝宝”“专家推荐”等模糊宣传误导消费者,此类行为已成为市场监管的重点。此次A2奶粉被罚,再次传递出监管部门对食品广告“零容忍”的态度。
从行业层面看,食品企业营销焦虑与法律意识淡薄并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部分企业试图通过“网红儿童”“萌娃代言”等创新形式吸引眼球,却忽视了法律禁区。事实上,合规营销并非束手束脚,企业可通过品质提升、科学宣传等方式建立品牌信任,而非依赖擦边球手段。
该事件也暴露了广告审核机制的漏洞。平台方作为广告发布的重要环节,需强化内容审查责任,杜绝违法广告上线。同时,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广告宣传,避免被情感化营销左右,共同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食品广告的红线不容逾越,儿童权益的保护更需全社会共同守护。企业唯有敬畏法律、尊重规则,才能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责任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