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里斯(拜鑫豪)和杨永信(杨教授)相比谁更可恨?

科里斯与杨永信:个体恶意与制度之恶,谁更该被唾弃?

科里斯和杨永信谁更可恨?答案或许不在“谁更”的量化比较里,而在“哪种恶更难被根除”的本质差异中——杨永信那种披着“为你好”外衣的系统性伤害,比科里斯的个体恶意更令人脊背发凉。

决这个问题的难处在于,两人的恶不在同一层面:一个是显于表面的直接施暴,一个是藏在“治疗”面具下的集体共谋。公众容易对科里斯的赤裸恶意感到愤怒,却难察觉杨永信式的恶如何悄声息地侵蚀社会的伦理根基。

科里斯的恶,是少年恶意的外放。作为网络社群中的“意见领袖”,他教唆同龄人自残、散播绝望情绪,将他人的痛苦当作博取关的工具。这种恶直接、尖锐,像一把匕首刺向个体的身心,但其影响范围相对局限于小众网络圈子,且很快被舆论讨伐和法律介入终止。它是一种“一次性”的伤害,虽烈却短暂,容易被识别和遏制。

杨永信的恶,则是成年人“理性”包装下的制度性作恶。他以“治疗网瘾”为名,用非法电击手段虐待未成年人,还构建了一套“家长配合+机构背书”的闭环:家长被“拯救孩子”的焦虑裹挟,主动将孩子送进“网戒中心”;机构披着医疗的外衣,让虐待行为获得“合法”的假象。这种恶不仅伤害个体的身体,更扭曲了家庭关系——父母从保护者变成帮凶;它挑战了法律底线,却曾被部分人视为“决问题的良方”。更可怕的是,这种恶持续多年,直到媒体曝光才逐渐失去生存土壤,留下的心理创伤可能伴随受害者一生。它不是一次性的伤害,而是像慢性毒药,渗透到社会的肌理里。

若说科里斯的恶是“明枪”,伤人立见血;杨永信的恶便是“暗箭”,披着糖衣让人自愿吞下。个体的恶意可以通过惩罚消除,但制度性的恶需要打破观念和体制的枷锁。从对社会的深层伤害来看,杨永信的恶更可恨——它提醒我们,那些打着“爱”和“科学”旗号的伤害,往往比直白的恶意更难防范,也更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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