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太误种4000多棵罂粟被判5年,真的是误种吗?

75岁老太种4000多棵罂粟被判5年:“误种”的辩真能成立吗?

75岁老太因种植4000多棵罂粟获刑5年,“误种”的说法从现实逻辑和法律层面看,基本难以成立。这场判决背后,既暴露了部分人对毒品原植物认知的缺失,也凸显了“误种”辩在大规模种植案件中面临的举证与常识困境。

首先,4000多棵的规模绝非“误种”的偶然。种植罂粟需经历整地、播种、浇水、除草等一系列操作,从幼苗到开花结果至少需数月时间。如此庞大的面积,老太作为直接管理者,不可能全程对作物形态毫察觉——罂粟的羽状复叶、艳丽的红花、带放射状柱头的蒴果,与青菜、油菜等常见作物差异显著,尤其是开花结果后,辨识度极高。若真是误种,为何不在幼苗期拔除,反而任其生长到数千棵的规模?这显然超出了“心之失”的范畴。

其次,常年务农者的认知盲区不成立。老太若有长期务农经验,对农作物的辨别能力应高于普通人。即便未接触过法律宣传,罂粟的独特外观也足以与普通作物区分:油菜开花为黄色,罂粟多为红紫;罂粟蒴果的“鸦片壳”特征,是其他作物没有的。4000多棵的种植行为,更像是对其特征的默认,而非“误认”。

最后,“误种”需证据支撑而非口头辩。法律规定,罂粟种植500棵以上即构成犯罪,主观故意影响量刑,但“误种”需提供客观证据——如种子被掺杂、被误导为“药用植物”等。若老太法举证,仅凭“我不知道”很难被采信。法律不相信证据的“心之失”,尤其是规模达刑事标准时,“误种”更像减轻罪责的借口。

综上,老太的“误种”辩站不住脚。4000多棵的规模、作物特征的辨识度、举证的缺失,都指向这场种植并非偶然误种。判决既维护了法律严肃性,也警示所有人:论年龄大小,对毒品原植物的认知不能缺失,知并非违法的挡箭牌。

延伸阅读:

    暂无相关

上一篇:蚂蚁集团港股退款时间是什么时候?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