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能美豹四究竟犯了什么事?

梁能美豹四到底犯了什么事?为啥找不到相关信息?

梁能美(绰号“豹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罚。‌12

根据公开的司法文书,其犯罪事实和判决结果如下:

  • 主要罪行‌:梁能美犯有‌故意杀人罪‌。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罪行,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12
  • 判决结果‌: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11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能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
  • 死刑复核‌: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11月27日作出刑事裁定,‌核准‌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1
  • 刑期执行‌:判决生效后,梁能美在监狱服刑。在其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获得多次减刑,最终刑期执行至2018年2月28日止,剥夺政治权利6年不变。‌1

因此,梁能美因故意杀人罪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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