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空难家属可向美国法院起诉吗?

东航空难家属可向美国法院起诉吗?

东航空难家属能否向美国法院起诉?答案是:理论上存在尝试的空间,但实际操作中面临多重难以逾越的障碍,成功概率极低。

首先,最大的难关是管辖权争议。美国法院虽有“长臂管辖”规则,但需满足“最低联系”原则——即案件与美国存在足够关联。此次涉事飞机为波音737-800美国波音公司生产,家属若以产品责任起诉波音,美国法院或因被告波音在美国有主营业地而初步具备管辖权。但问题在于:事故发生在中国境内,受害者均为中国公民,核心事实与中国的联系远强于美国。美国法院常以“不方便法院原则”为由,认为中国法院更适合审理如证据易获取、法律适用更贴合,从而驳回起诉。

其次是法律适用的困境。即便美国法院受理,适用哪国法律仍是难题。若按冲突法规则,产品责任案件可能适用损害发生地法中国法或被告所在地法美国法:若适用中国法,美国法官对中国法律体系陌生,需聘请专家证人读,成本陡增;若适用美国法,赔偿标准虽可能更高,但需证明波音存在设计缺陷——而事故调查结果尚未公布,证据如黑匣子数据、飞机残骸分析掌握在中国官方调查组手中,跨境调取流程复杂,且美国法院能否认可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存疑。

此外,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难以承受。美国民事诉讼流程冗长动辄数年,律师费用按小时计费单案可能达数十万美元,且集体诉讼需垫付巨额开支。对家属而言,在中国境内起诉被告包括东航、波音中国分公司等更便捷:证据收集易、适用中国法、赔偿流程更高效,需承担跨境诉讼的负担。

综上,东航空难家属虽有权尝试向美国法院起诉,但管辖权、法律适用、证据获取及成本等多重障碍,使其成为一条“理论可行、实操困难”的路径。对多数家属而言,在中国境内通过现有法律框架寻求救济,仍是更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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