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获得金牌时升什么旗奏什么歌?

台北运动员夺冠后,升的是哪面旗、奏的是哪首歌?

当台北运动员在国际综合性赛事如奥运会、亚运会上摘得金牌时,升起的并非所谓“台湾国旗”,而是中国台北奥委会会旗;奏响的也不是所谓“台湾国歌”,而是中国台北奥委会会歌。这一结果既不是模糊的折中,也不是临时的安排,而是基于“一个中国”原则与国际体育规则的明确共识,既守住了国家主权底线,也保障了台湾运动员的参赛权利。

这一安排的核心难处,在于如何在“国家主权”与“体育参与权”之间做出清晰且争议的身份界定。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绝不能以“国家”名义涉足国际体育舞台——这是不容动摇的政治红线;但同时,台湾运动员也有公平参与国际竞赛的权利,若因身份争议剥夺其参赛机会,既违背体育精神,也不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因此,需要一套既能体现“一个中国”原则,又能让台湾运动员正常参赛的规则框架。

背后的理由,可归结为三点: 其一,“一个中国”是国际共识。全球绝大多数国家与国际组织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权以“国家”身份参与任何国际活动,包括体育赛事。这是界定台湾运动员参赛身份的根本前提。 其二,国际体育组织的正式决议。1981年国际奥委会通过“名古屋决议”,确认台湾地区以“中国台北奥委会”2018年两岸奥委会共识中名称调整为“中国台北”的名义参赛,使用特制的会旗白底,中央为青天白日图案,环绕奥林匹克五环与会歌基于《奥林匹克精神》创作的专用旋律,不含任何“国家”标识,明确排除了所谓“国旗国歌”的使用。 其三,体育与主权的和谐统一。这一安排既避免了政治争议干扰体育纯粹性,又让台湾运动员在“中国一部分”的身份下专竞赛——它不是对台湾的“特殊照顾”,而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生动实践,更是对体育精神的尊重。

综上,台北运动员夺冠时的旗歌安排,是“一个中国”原则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体育规则与国家主权的美契合。它既维护了国家尊严,也让台湾运动员能在国际舞台上展现自我,真正实现了“体育界,主权有界”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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