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用共同钱请异性旅游,妻子起诉能要回钱吗?
妻子起诉要钱多半能成,但一般只能拿回一半,不是全部。因为这笔钱是夫妻俩共有的,丈夫只能处分自己那一半,另一半没经过妻子同意就花出去,属于权处分,妻子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首先,法律上站得住脚的是“拿回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分的,双方得商量着来才能花大钱。丈夫没跟妻子商量就请异性旅游,相当于把妻子的那份钱也擅自用了,这部分是效的。比如丈夫花2万块请人旅游,这2万是共同财产,妻子占1万,丈夫没权利动妻子的1万,所以妻子能要回这1万。哪怕那个异性说不知道是共同钱,妻子也能找丈夫要回自己的份额。
其次,实际操作里有不少难处。一是证据难收集:得拿出丈夫付钱的凭证比如转账记录、旅游消费发票,证明这钱是请异性旅游的比如聊天记录里丈夫说“我请客”,或者两人同行程的机票酒店记录,还得确认钱是共同财产不是丈夫婚前攒的、或者别人单独给他的。二是对方会耍赖:异性可能说这是丈夫自愿送的但丈夫没权利送妻子的那份,或者是借贷得有借条才行,没借条就不算,甚至说自己也掏了钱得算清楚丈夫到底出了多少。三是执行难:就算赢了官司,对方要是没钱还,或者躲着不露面,钱也可能拿不回来。
总之,妻子要回钱的核心是抓住“丈夫权处分共同财产里的妻子份额”。只要证据够,就能拿回一半,但得提前准备好证据,也得面对对方耍赖和执行难的问题。这事儿不是全要或全不要,而是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