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治权利终身?
政治权利终身,是法律对公民政治参与资格的终身剥夺,是对一个人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权利的彻底否定。我们常说的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选举和被选举为人大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发表政治言论、出版政治刊物的自由,组织或参加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治理、表达政治意愿的基础,是一个人“政治身份”的核心标志。
而“终身”二,意味着这种剥夺没有期限。从法院判决生效的那一刻起,直到被剥夺者生命,他都不再享有上述任何一项政治权利。这不是暂时的“停权”,不是几年后可以恢复的“限制”,而是永远的、彻底的失去——就像一个人被永远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再也法参与投票、法被选为代表、法发表政治、法担任公职。
政治权利终身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事处罚,通常只适用于那些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比如叛国、分裂国家、故意杀人、抢劫致人死亡等。法律通过这种方式,否定犯罪者的政治人格,切断其参与国家事务的可能,既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简单来说,政治权利终身就是:一个人一辈子都不能再参与政治生活。他不再是“政治参与者”,不再有资格表达政治意愿、参与国家管理,不再拥有政治身份的核心权利。这是法律对公民政治权利最严厉的剥夺,是对其政治生命的终身“除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