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未足额补缴计算方法
重庆住房公积金未足额补缴遵循\"差额补缴\"原则,核心在于根据职工实际工资基数与应缴基数的差异,按规定比例和欠缴时限计算补缴金额。具体计算需结合工资基数、缴存比例、补缴时段三个核心要素。
工资基数以职工应发工资为基础,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确定。若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缴存比例按单位实际执行的比例确定,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均在5%-12%范围内。补缴时需分别计算单位和个人应补缴部分,二者合计为总补缴额。
补缴时段从欠缴起始月份至办理补缴的上一个月,跨年度欠缴需分段计算各年度的应缴基数。当年度欠缴的,按当年工资基数计算;跨年欠缴的,按对应年度的工资基数分别核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补缴额=应缴基数-已缴基数×缴存比例×2单位+个人部分;总补缴额=各月补缴额之和。若涉及工资基数调整,需按调整前后的标准分段计算。
对于工资基数难以核定的情况,可采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补缴。单位办理补缴时需提供工资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确保基数核定真实准确。补缴金额计算成后,需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缴清,并同步办理职工账户信息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