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摩根富林明的赎回日如此不合理?

摩根富林明基金的赎回日设置一直是投资者争议的焦点,其时间安排上的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过长的资金占用周期、复杂的规则设计,以及与市场惯例的显著脱节。

首先,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多数基金采用T+3或T+4的赎回周期,而摩根富林明部分产品却设置为T+7甚至更长。在市场波动加剧的情况下,一周的资金冻结期可能导致投资者错失最佳再投资时机。例如,当股市出现阶段性低点时,被锁定的资金法及时入场,直接造成潜在收益损失。这种滞后性在货币基金领域尤为突出,同类产品普遍实现T+1到账,而其旗下货币基金却仍维持T+3的到账规则,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价值。

其次,赎回规则暗藏隐性壁垒。该公司将赎回申请时间节点设定在交易日14:30,较行业通行的15:00提前半小时。这个看似细微的时间差,实则大幅增加了投资者操作失误的概率。特别是对于通过银行代销渠道的中老年投资者,往往因为银行系统延迟或柜面流程耗时,导致错过申请时效,资金被迫多占用一个整交易日。更值得意的是,其节假日计算方式存在模糊地带,部分假期前的赎回申请会被顺延,形成\"节假日叠加效应\",进一步延长资金在途时间。

最后,制度设计明显落后于数金融时代的。在第三方支付已实现实时到账、银行转账普遍T+0的背景下,摩根富林明仍坚持传统清算流程,既未采用区块链等技术优化结算效率,也未建立应急赎回通道。这种技术层面的保守,使得投资者在面对突发资金需求时缺乏弹性选择,不得不承担流动性风险溢价。尤其在市场剧烈震荡时,过长的赎回周期可能导致投资者陷入\"想卖卖不掉\"的被动局面,放大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从投资者权益保护角度看,赎回日的合理性直接关系资金使用权的整性。摩根富林明现行规则的设计逻辑,本质上是将自身的运营便利置于投资者利益之上,这种做法不仅降低了产品吸引力,更对行业公信力造成隐性伤害。在资管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忽视体验的制度设计终将被市场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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