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证退税的操作流程
双软认证退税依托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税〔2011〕100号,适用于已通过“软件企业认证”和“软件产品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其核心流程围绕增值税申报、税额计算、资料提交及审核退库展开,具体操作如下:一、确认资质与政策适用条件
企业需先成双软认证,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确保销售的软件产品政策界定: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需具备著作权或专利,且能独立核算销售额。增值税方面,需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按13%税率申报纳税,且欠缴税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二、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销售软件产品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需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明软件产品全称及版本号,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信息一致。若销售嵌入式软件,需在发票中单独列明软件部分销售额,硬件部分销售额按实际成本或公允价格核算,避免混销导致退税资格丧失。三、计算当期可退税额
依据政策,可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中:- 销项税额按13%税率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
- 进项税额需区分“纯软件产品”与“嵌入式软件”:纯软件产品进项税额直接抵扣;嵌入式软件需按软件销售额占比分摊进项税额公式:软件分摊进项=总进项×软件销售额/软件销售额+硬件销售额;
- 3%为税负上限,若实际税负≤3%,则退税金额。
四、准备退税申报资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 1.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2. 双软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及复印件需单独列明软件销售额; 4. 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5. 进项税额分摊计算说明适用于嵌入式软件或兼营非软件产品企业; 6. 税务机关的其他资料如软件测试报告、著作权证明等。五、提交申请与税务审核
企业在申报期内每月1-15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税资料,税务机关核对资料整性后,重点审核:- 软件产品是否与登记证书一致;
- 销售额与进项税额核算是否准确;
- 可退税额计算是否公式。审核通过后,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退税金额。
六、税款退库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将退税信息传递至国库,国库按规定将退税款划至企业银行账户。退款周期通常为1-2个月,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流程为准。以上流程需增值税政策,确保资料真实、核算准确,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导致退税延误或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