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半,生物钟准时唤醒我。客厅里传来轻微的响动,不用看也知道是林溪在准备早餐。她总说生物钟比闹钟靠谱,却总在我熬夜赶论文时,悄悄在书桌上放一杯温牛奶。
合租的决定源于大三那年的意外。宿舍电路改造,我临时找不到房源,是她在班级群里回复“我这边有空房间”。彼时的林溪已经是公认的校花,长发及腰,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据说收到的情书能塞满整个抽屉。
我们的出租屋在老校区旁的居民楼,两室一厅。她的房间永远整洁得像样板间,我的书桌上却堆满了画纸和颜料。她从不抱怨我偶尔溅到地板上的水彩,只是默默拿来湿抹布,顺便帮我整理好歪歪扭扭的画笔。
周末的午后最是惬意。阳光穿过朝南的窗户,洒在铺着格子布的餐桌上。她会泡上一壶伯爵茶,我们各自捧着书看,偶尔抬头相视一笑。有次我画到入迷,笔尖的墨水滴在她米白色的裙摆上,她却拿起我的画笔,在墨点旁添了朵小小的蒲公英。
她的厨艺意外地好。简单的番茄炒蛋也能做得色泽诱人,我总说她应该去当厨师,她便会笑着把青椒塞我嘴里:“先把你碗里的青椒吃掉。”晚归时客厅亮着的那盏暖黄色小灯,和飘来的饭菜香,成了我大学生涯最温暖的记忆。
情人节那天,有人捧着99朵玫瑰在楼下等她。我假装看电视,却忍不住透过窗帘缝隙偷瞄。她礼貌地拒绝了,回来时手里多了支糖葫芦,不由分说塞给我一半:“楼下老爷爷的糖葫芦比玫瑰甜多了。”
毕业典礼后,我们在出租屋里吃了最后一顿饭。她做了我最爱吃的糖醋排骨,我喝了点啤酒,脸颊发烫。她突然说:“毕业后也一起合租吧,我找到工作了,离这不远。”窗外的月光落在她眼里,比任何星辰都亮。
如今收拾旧物,翻出她当年帮我画蒲公英的那条裙子,墨点和蒲公英依然清晰。原来有些幸福,就像这不经意的涂鸦,藏在合租生活的三餐四季里,成了岁月里最温柔的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