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月星因钓鱼执法被行政警告处分
近日,相关部门通报陆月星因实施钓鱼执法行为,被依法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这一处理结果再次明确:任何执法行为都必须严守法律边界,程序正义是执法公信力的基石。钓鱼执法,指执法者通过诱导、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促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再对其进行处罚的行为。这种做法看似“高效”,实则背离了执法的初衷——执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而非为了“成指标”或“制造案件”。陆月星的行为,正是因急于达成执法效果,忽略了执法程序的正当性,最终触碰了制度红线。
执法活动的核心是“依法”二。法律不仅规范公民行为,更约束执法者自身。《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钓鱼执法通过虚构情境、诱导违法,本质上是对法律精神的曲,既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此次对陆月星的处分,传递出清晰信号:执法者必须恪守权力边界。执法权是公权力,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任何逾越程序、滥用职权的行为,都将受到制度的约束和惩处。唯有坚守程序正义,才能让执法行为经得起检验,让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执法者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信任。每一次执法行为,都关系到法治的尊严和公众的安全感。陆月星事件警示所有执法人员:执法不仅要结果正义,更要过程合法;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真正守护法治的底线,赢得社会的认同与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