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是什么意思?

清晨的路口,背着帆布袋的“乘客”朝停在路边的私家车招招手:“师傅,去高铁站多少钱?我赶时间。”司机犹豫了两秒,点头说“五十”——话音刚落,“乘客”突然掏出亮闪闪的证件:“我们是运管执法队,你这属于非法营运。”

这种“引你踩线再抓你”的做法,就是人们常说的“钓鱼执法”。

它的核心逻辑很直白:执法者先设下“陷阱”,用引诱的方式让原本没有违法意图的人做出违法行为,再当场“人赃并获”。就像刚才的黑车案例,司机可能只是偶尔顺路带过朋友,或者从没想过靠拉客赚钱,但“乘客”的请求戳中了他“赚点油钱”的小念头——等他答应,执法者立刻亮出身份,把“非法营运”的帽子扣下来。

再比如更常见的场景:市场里的服装店,执法者假扮顾客反复问:“有没有‘A货’羽绒服?我不在乎真假,只要便宜。”老板一开始说“没有”,但架不住“顾客”软磨硬泡:“我多买几件,你偷偷拿一件也行。”等老板从仓库拿出假羽绒服,“顾客”立刻掏出执法证:“你这是销售假冒商品。”

这些都是典型的钓鱼执法——执法者不是在查处已经存在的违法,而是亲手“制造”了违法。真正的关键在于“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如果司机天天在路口喊“拉活”,执法者上去打车,那是正常执法;但如果司机从没想过拉客,是执法者主动提议“顺路带一程,给你三十块”,这就是“钓鱼”——是执法者把“违法”的念头塞进了他脑子里。

换句话说,钓鱼执法像“请君入瓮”:执法者先递上“诱惑的饵”,等你咬钩,再收网。论是交通领域的“假乘客”、市场监管的“假顾客”,还是其他场景里的“假需求”,本质都是一样的——用诱导让“辜者”变成“违法者”,再用执法权处罚。

说到底,钓鱼执法的意思,就是执法者通过引诱制造违法,再查处违法。它不是“抓现行”,而是“造现行”;不是“打击已经发生的错”,而是“诱导你犯下新的错”。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对它争议那么大——因为它模糊了“执法”和“设套”的边界,让普通人分不清“该拒绝什么”。

比如那个被“钓鱼”的司机,可能直到被开罚单时还懵着:“我只是答应了一个顺路的请求,怎么就成了‘黑车’?”而这,正是钓鱼执法最直观的模样——你以为是“帮忙”,其实是“陷阱”;你以为是“小事”,其实是“违法”。

这就是钓鱼执法:用引诱制造违法,再用执法终结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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