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限购令细则有哪些具体规定?

昆明限购令细则要点

昆明限购令细则明确了限购的范围、对象、套数及相关执行。限购区域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

在限购对象方面,细则将购房人分为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和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东川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嵩明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则是指除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以外的其他家庭。

限购套数上,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住房的,可凭在昆明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限购区域内购买1套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购房资格核查方面,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验,并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通过昆明市房产信息系统对购房人购房资格进行核查。经核查购房条件的,方可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对于违反限购规定的行为,细则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履行核查义务,向不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务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购房资格,已签订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效,已购买的住房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此外,细则还对限购政策的执行时间、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内容作出了规定,确保限购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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