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廉租房申请指南及意事项
廉租房是保障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需求的重要民生项目,条件的景德镇市民可按规定申请。以下从申请条件、流程及意事项两方面说明。
一、申请条件与流程
申请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 1. 户籍:申请家庭需为景德镇市城镇户籍,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户籍满3年具体年限以当年政策为准;单身人士申请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景德镇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具体数值以当年政府公布标准为准,需提供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低保证明、失业证明等。 3. 住房:家庭在景德镇市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名下商铺、写楼等非居住类房产,且5年内房产转让记录。 申请流程分四步: 1. 材料准备: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含所有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及协议、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房证明或现有住房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填写《景德镇市廉租房申请表》。 3. 审核公示:街道办初审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审核通过的家庭将在社区、街道及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15天。 4. 选房入住:公示异议的家庭,按评分户籍年限、家庭人口、收入水平等综合评分排序选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办理入住手续。二、申请及居住意事项
- 材料真实: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隐瞒收入、住房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关公示:申请后需留意社区公告或政府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 遵守规定:入住后不得擅自转租、转借、空置廉租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需按时缴纳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的50%左右及物业费,拖欠费用3个月以上可能被收回房屋。
- 及时申报变化:家庭收入、住房情况、人口等发生变化时如收入超过标准、购买房产、家庭成员增减,需在30日内向住房保障部门申报,未申报者将按违规处理。 条件的市民可根据当年政策细则准备申请,确保材料齐全、流程规范,以保障自身住房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