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叙利亚娶两老婆后能带回中国吗?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中国公民在外国结婚,其婚姻关系是否被中国法律承认,需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叙利亚法律允许一夫多妻,但中国法律明确规定,重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在外国缔结的婚姻,若违反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中国境内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公民在叙利亚与两人建立婚姻关系,其中第二个婚姻关系因违反中国一夫一妻制原则,属于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由于中国法律明确禁止重婚,即使婚姻缔结地允许一夫多妻,该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不被认可。

从入境管理角度,中国不承认第二个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因此第二个“妻子”法以配偶身份申请家庭团聚签证或办理居留手续。中国驻外使领馆也不会为违反中国法律的婚姻关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此外,中国法律规定,重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中国公民在境外缔结的一夫多妻婚姻,既法在国内获得法律认可,相关人员也不能以合法配偶身份入境中国。

综上,中国人在叙利亚娶两个老婆后,第二个婚姻关系因违反中国法律的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效,法将第二个“妻子”带回中国并获得合法身份。中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认定始终以一夫一妻制为基本原则,任何违反这一原则的涉外婚姻,均不被中国法律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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