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面积:470万还是300万?
中国的海洋面积表述中,“300万平方公里”与“470万平方公里”常被提及,二者并非矛盾,而是基于不同范畴的界定。
“300万平方公里”指的是中国的内水和领海面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包括海湾、海峡、河口等,主权归国家所有;领海则是从领海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海域,国家对其享有主权及于上空、海床和底土。中国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海域中,内水和领海定义的区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这是中国行使全主权的海域,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70万平方公里”则是中国管辖海域的总面积,除内水和领海外,还包括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中国对区内的自然资源享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主权权利;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若延伸超过200海里,以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外100海里为界,中国对大陆架的自然资源拥有主权权利。这部分海域虽非全主权,但中国依法享有管辖权,470万平方公里正是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总和。
可见,300万与470万描述的是不同层面的海洋权益:前者是主权范畴的核心海域,后者是管辖范畴的权益空间。二者共同构成中国海洋权益的整图景,既体现了对领土主权的坚定维护,也反映了对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合理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