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河北省2024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安全可控、文明有序”为原则,结合区域实际明确燃放时间、区域及管理。 燃放时间划定:春节期间,全省允许燃放时段为除夕1月30日至正月初六2月5日每日7:00至24:00,正月十五2月14日当日7:00至24:00。其他时间原则上禁止燃放,特殊情况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区域划分管理:城市建成区、易燃易爆场所如加油站、气站、人员密集区域医院、学校、商场等及文物保护单位周边50米内严禁燃放。农村地区依据乡镇政府划定的安全区域燃放,禁止在林地、农田、高压线下等危险地带使用烟花爆竹。 品种与安全: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如组合烟花、喷花类、旋转类,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高危险性产品。零售点需具备安全经营条件,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燃放时需有成年人监护。 监管与责任:各级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燃放行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处200元至500元罚款;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区、物业需加强宣传引导,落实网格化巡查,及时劝阻违规行为。规定的实施旨在平衡传统民俗与公共安全,通过明确底线,引导公众文明燃放,减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