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万泉(驻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军代表)在文革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长期在江西南昌生活,晚年平静离世,具体时间与官方结论如下:
一、文革期间(1968 年)
- 主导对严凤英的批斗,诬其为 “特务”。
- 严凤英 1968 年 4 月 8 日自杀后,指挥对遗体开膛破肚,以查找所谓 “发报机、照相机”。
- 事后被评为 **“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
- 不久被调离安徽,前往江西。
二、文革结束后(1976 年后)
- 安徽省文化局调查组曾找到刘万泉,他对事实供认不讳,但毫无悔意。
- 未被刑事追责、未被判刑,仅属历史问题与道德谴责范畴。
- 长期在江西南昌居住、生活。
三、最终结局(主流可信说法)
- 据多方资料与网友核实,刘万泉晚年在南昌东湖区某小区隐居。
- 约2009 年前后去世,享年八十余岁。
- 无公开的官方追悼、平反或追责文件。
四、历史评价
他的行为是文革极左路线下的极端暴行,对严凤英及其家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永远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