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号船长是否被判处死刑?

“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发生后,司法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审理查明,船长张顺文在事件中违反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张顺文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非死刑。我国法律对各类犯罪行为的量刑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作出公正裁决,确保案件处理法治精神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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