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村书记、村主任由谁管理
根据现行基层治理体系及2026年将实施的新规,村书记与村主任的管理主体明确划分,形成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村书记作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其管理主体为乡镇街道党委。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乡镇党委直接承担村书记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监督等职责。村书记的任职资格需经乡镇党委审核,日常工作接受党委指导,年度考核结果由党委评定,涉及重大事项调整需报党委审批。同时,乡镇党委建立村书记履职负面清单,对出现违纪违法或履职不力情况的,按程序及时调整或撤换。
村主任作为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实行“双重管理”模式。一方面,村主任由村民依法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监督评议,其履职情况需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开。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对村主任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重点监督村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集体资产处置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村主任的届中调整需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进行,乡镇政府负责指导选举程序合规性。
此外,针对“一肩挑”村书记兼任村主任的情况,实行由乡镇党委为主、乡镇政府协同的管理机制。任职期间,其党组织书记职责由党委管理,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接受政府指导和村民监督,考核实行“双向评价”,既纳入乡镇党建考核体系,也接受村民满意度测评。
管理体系中同步明确责任分工:组织部门牵头村书记队伍建设,民政部门负责村民委员会规范化运行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对村“两委”负责人的日常监督。乡镇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分析村书记、村主任履职情况,形成问题整改闭环。
这一管理框架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制度落实,通过分级负责、权责清晰的机制,推动村级治理主体规范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