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13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3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四个方面。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满2年。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

家庭收入方面,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需低于39600元,2人家庭需低于43560元,单身人士需低于25200元。家庭财产方面,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财产需低于12万元,2人家庭需低于16万元,单身人士需低于20万元。

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家庭在本市自有住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

此外,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赠与行为。离婚人士需离婚满3年方可单独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需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进入轮候供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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