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辽宁阜新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关于“5·23辽宁阜新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根据官方通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肇事货车驾驶人驾驶严重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在通过连续下坡路段时,长时间持续使用行车制动器,导致制动效能严重下降,车辆失控后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客车发生追尾碰撞,随后又与对向行驶的另一货车相撞。同时,肇事货车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有效履行车辆动态监控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职责,对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监管不力。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也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目的是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具体详细原因请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发布的官方调查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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