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怎么收?
上海房产税怎么收
上海作为我国房产税试点城市之一,其征收政策已实施多年。以下从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免税面积及申报缴纳等方面,明确上海房产税的具体征收规则。
一、征收对象
上海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两类人群: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需意,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赠与、继承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暂不纳入征收范围。
二、计税依据与税率
计税依据为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按70%计算缴纳。税率实行差别化: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高于2倍的,税率为0.6%。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三、免税面积
本市居民家庭在计算应纳税住房面积时,可享受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合并计算,若新购住房超出家庭免税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房产税。例如,一个3口之家,家庭原有住房面积150平方米,新购住房80平方米,合并面积为230平方米,免税面积180平方米3×60,则需对超出的50平方米230-180征收房产税。
四、申报与缴纳
房产税按年征收,纳税义务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年度税款。若未按时申报或缴纳,税务机关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缴纳方式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线上平台、银行网点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五、特殊情形处理
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可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先按规定征收,待满3年后可退还已缴纳税款。此外,应税住房权属转移如出售、赠与的,纳税义务自权属转移的次月起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