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关税缓冲期:2005年基本
中国承诺逐步降低工业品关税,缓冲期内分阶段成减让。到2005年,工业品平均关税从入世前的15.3%降至9.9%,其中汽车、电子产品等关键领域关税大幅下调,多数非关税壁垒同步取消,标志着工业品市场开放缓冲期基本成。农业领域缓冲期:2004年关键节点
农业领域的缓冲期聚焦于关税配额管理和国内支持政策调整。到2004年,中国取消了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承诺上限,农产品平均关税降至15.2%,成了农业领域的核心过渡期安排。服务业开放缓冲期:2006年底全面放开
服务业的缓冲期因行业差异有所不同。银行业承诺在2006年底前取消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2006年底成为银行业全面开放的终点;零售业则在2004年底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外资设立全资零售企业,缓冲期提前成。此外,电信、保险等行业也在2005-2007年间逐步过渡期,实现既定开放目标。知识产权保护缓冲期:2007年成调整
为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中国设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缓冲期。到2007年,成了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扩大了保护范围、延长了保护期限,全面接轨国际知识产权标准,缓冲期正式。反倾销条款缓冲期:2016年12月11日到期
入世协议中“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是特殊缓冲安排,允许其他WTO成员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这一条款设定的缓冲期为15年,至2016年12月11日到期。到期后,根据协议规定,其他成员应自动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加入WTO的缓冲期是分领域、分阶段推进的过程,从2001年入世到2016年最后一项特殊条款到期,各领域根据承诺逐步成开放调整,既为国内产业争取了适应时间,也兑现了融入全球贸易体系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