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背景与约埋下的隐患
吴青峰与林暐哲音乐社的合作始于2004年。当时,作为苏打绿主唱的吴青峰与林暐哲签约,双方共同推动乐队从地下走向主流,创作了《小情歌》《我好想你》等经典作品。2019年,吴青峰选择与林暐哲音乐社正式约,长达15年的合作关系。约后,双方在歌曲使用权限上的分歧逐渐浮出水面——林暐哲音乐社主张对合约期内吴青峰创作的作品拥有控制权,而吴青峰则认为自己作为创作者,理应保留著作权。争议焦点:合约条款与著作权原始归属
纠纷的核心源于合约中关于“著作权归属”的条款。据公开信息,双方签订的合约中存在“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公司所有”的约定。林暐哲音乐社据此主张,吴青峰在合作期间创作的歌曲已通过合约转让给公司,吴青峰权单独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些作品。但吴青峰方认为,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除非通过合法有效的合同进行转让。他们指出,早年签约时吴青峰作为新人,可能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签署了不利于自己的条款,且部分条款可能存在“排除创作者主要权利”的问题,应属效。
从禁止演唱到法庭对峙
2020年起,林暐哲音乐社多次发函,禁止吴青峰在公开演出中演唱《小情歌》等旧作,甚至流媒体平台下架其相关翻唱版本。双方曾尝试调,但因对“著作权归属”的认定存在根本分歧,调失败,最终走向诉讼。此次开庭,法院需审理“合约签订时是否存在显失公平”“著作权转让条款是否法律规定”等关键问题。若法院认定合约中的著作权转让条款效,吴青峰将重新获得作品的控制权;反之,林暐哲音乐社则有权继续主张权利。
这场官司不仅关乎吴青峰个人的创作权益,更折射出音乐行业长期存在的“创作者与经纪公司著作权分配”问题。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最终判决结果将为类似纠纷提供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