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议程序
1. 党支部提议 村党支部根据上级部署和村内实际,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初步意见,形成提议方案。提议需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村民意愿,体现党员群众的共同需求。2. “两委”商议 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村委会联席会议,对党支部提议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商议过程需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3. 党员大会审议 实施方案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参会党员需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三分之二。通过后,由党员带头向村民宣传释方案内容,收集群众意见并进一步善。
4.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参会代表或村民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决议结果需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
二两公开
1. 决议公开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需在村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等平台公示,内容包括决策事项、实施计划、责任分工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2. 实施结果公开 事项实施成后,及时公开工作进展、资金使用、最终结果等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对未达预期的事项,需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适用范围 四议两公开适用于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具体范围包括:1. 发展规划类 村内经济发展计划、产业调整方案、乡村建设规划等。
2. 项目建设类 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水利、养老设施、集体资产投资项目等。
3. 资金使用类 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大额资金支出一般指万元以上、扶贫资金使用等。
4. 惠民政策落实类 低保户认定、危房改造名单、征地补偿分配等。
5. 集体资产处置类 土地流转、集体企业承包、闲置资源拍卖等。
6. 村规民约制定类 村民自治章程、红白喜事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7. 其他重大事项类 村委会成员辞职、罢免,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
通过规范“四议”程序和“两公开”环节,村级事务管理实现了党组织领导、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有机统一,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