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初审受理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条件的公示7天;公示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3. 复审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复审,核查收入、住房、户籍等信息,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
4. 轮候配租 通过审核的家庭进入轮候库,根据房源情况按轮候顺序摇号配租,配租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示。
三、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收入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明或社区证明、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明。 3. 住房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住房情况证明,或房承诺书。 4. 其他材料: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残疾证、退役军人证等特殊群体证明。 四、审核与配租- 动态审核:已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需每年向街道办事处提交家庭收入、住房变动情况,不条件的将退出保障。
- 配租方式:实物配租为主,租金标准为1-3元/平方米/月,具体根据房屋位置、户型确定;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租金减免。 如需详细政策,可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311-86689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