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门费特征看,nht参与者通过购买一定金额的产品如保健品、护肤品等获得“会员资格”,不同等级的会员对应不同的购买金额门槛。这种“消费即入门”的模式,本质上是通过强制消费变相收取费用,传销“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的定义。
从拉人头特征看,nht的核心盈利模式并非依靠产品销售,而是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参与者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发展新会员的“推荐奖”,二是下线会员再发展新成员的“团队奖”。发展的人员越多、层级越高,获得的返利比例越大。这种以“人头数量”而非“产品实际消费”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是传销“拉人头”的典型表现。
从团队计酬特征看,nht构建了多级分销体系,会员根据发展人数和层级形成金塔式结构,上层会员可从下层会员的消费或入会费中抽取提成。这种层级化的利益分配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中“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团队计酬特征全吻合。
此外,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曾对nht相关运作主体进行查处,认定其通过“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模式实施传销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这些官方通报进一步证实了nht的传销本质。
论是从法律定义的核心特征,还是从实际运作模式及监管部门的认定来看,nht的行为均构成传销。面对此类组织,需保持警惕,远离以“高回报”“创业机会”为名的拉人头陷阱,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