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启动,明确了打击重点包括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十二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通过“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关键举措,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在2018年至2020年的专项斗争期间,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7万人,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8.97万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621.5亿元。通过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不仅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更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为新时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起点,2018年的专项斗争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方面进入了全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