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花为何偏艳目,村酒何以醉人多?

为何“野花偏艳目,村酒醉人多”?

走在乡野小径,忽然被一丛不知名的野花绊住脚步——不是牡丹的华贵,也非玫瑰的浓艳,只是细碎的紫、明黄的瓣,簇拥在青石板边,迎着风轻轻晃。没有园丁的浇灌,它们从石缝里钻出来,把每一寸阳光都吸进花瓣里,那种不管不顾的鲜活,倒比公园里修剪得一丝不苟的花更扎眼。这大概就是“偏艳目”的缘故:自然生长的野趣,藏着最本真的生命力。

再尝尝农家的米酒。陶土碗盛着,酒色微浊,凑近能闻到米香混着发酵的甜。喝一口,不烈,却暖,从喉咙滑到胃里,像被一双粗糙的手轻轻拍了拍背。桌旁坐着晒黑了脸的大叔,笑着说“自家酿的,别嫌弃”,说着又添满一碗。不知是酒里的诚意太满,还是檐下的蝉鸣太吵,抑或是风吹过稻浪的声音太温柔,喝着喝着,眼皮就沉了——原来醉人的从来不是酒精度数,是这份不必设防的松弛,是乡土里蒸腾的烟火气。

野花和村酒,本是最寻常的乡野物事,却偏偏成了戳人心尖的句子。它们的好,不在“精致”,而在“不装”:野花不用扮演名贵品种,只管把根扎深,把花开艳;村酒不用标榜年份工艺,只管把米酿成酒,把情融进碗里。现代人看惯了橱窗里的仿真花、酒吧里的鸡尾酒,反而被这种未经修饰的“野”与“村”击中——原来最动人的,从来不是精心堆砌的美,是带着生活温度的本真。

就像村口的老槐树,枝桠歪歪扭扭,却能遮出半亩凉荫;就像阿婆的鞋垫,针脚歪歪扭扭,却暖了整个冬天。野花的艳,是自然给的底气;村酒的醉,是人心交的真心。这两句诗,说到底,是在说:那些从土地里长出来的、带着人情味儿的东西,最能触碰到我们心里最软的地方。

风又吹过野花,瓣儿落了几片在衣襟上。远处传来酒缸盖掀开的“嘭”声,混着乡亲们的笑。忽然懂了:不是野花真的比名花艳,是它长在我们回不去的旧时光里;不是村酒真的比名酒烈,是它装着我们最怀念的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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