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女朋友做过最疯狂的事,是一场没准备的夜爬吗?
那天是她的生日,原本订好了餐厅和电影票,可吃到一半她突然抬头,眼睛亮晶晶地说:“我们去爬野山吧?就现在,去山顶看日出。”彼时已是晚上十点半,窗外飘着零星小雨。我们身上只有日常的卫衣牛仔裤,手机电量各剩一半,连个手电筒都没带。我看着她眼里的期待,没多想就点头:“走。”
那座山在城市边缘,没有台阶,只有被村民踩出来的模糊土路。天黑得像块墨布,手机的光只能照亮脚下半米的地方,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泥水里,裤脚很快就沾满了泥点。她走在前面,突然“啊”的一声崴了脚,蹲在地上揉着脚踝,声音带着哭腔却不肯说回去:“再走两步,说不定就到了。”
我背着她走了一段,她嫌我累,硬是要下来扶着树慢慢挪。雨丝越来越密,头发贴在额头上,冷风钻进衣领,可我们谁都没提放弃。中途手机信号断了,连导航都用不了,只能凭着感觉往高处走。周围只有虫鸣和风声,偶尔传来不知名的鸟叫,反倒让我们更紧地牵住了对方的手。
凌晨三点多,我们终于摸到了山顶。雨停了,云层很厚,看不到星星,但东方的天际已经泛出淡淡的鱼肚白。我们找了块干燥的石头坐下,她把脑袋靠在我肩上,脚踝还肿着,却笑着从口袋里掏出半块没吃的蛋糕——是刚才餐厅打包的,居然一直揣在怀里。
“生日快乐。”我把蛋糕递到她嘴边,她咬了一口,奶油沾在嘴角,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没过多久,云层突然裂开一道缝,金色的阳光涌出来,顺着山峦的轮廓漫延开,远处的城市渐渐苏醒,楼宇的轮廓在晨曦里变得清晰。她指着太阳跳起来,忘记了脚疼:“你看!我们做到了!”
下山的时候,遇到晨练的阿姨,看着我们泥污的裤脚和她肿着的脚踝,忍不住数落:“年轻人真是疯了,半夜爬山不要命啦?”我们相视一笑,没释,只是牵着手慢慢走。
后来她总说,那天的日出是她见过最美的。而我记得的,是她崴脚时咬着唇不肯哭的样子,是我们在黑暗里互相搀扶的温度,是山顶风里混着的蛋糕甜味。
那场没准备的夜爬,大概就是我们做过最疯狂的事——在最冲动的时刻,陪对方去做一件毫章法的事,不问结果,只因为是彼此。
:这篇,没有、,,500-800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