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到底签订过哪些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列强通过一次次侵略战争,强迫腐朽的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既是民族屈辱的印记,也深刻改变了中国的社会性质。那么,中国历史上到底签订过哪些关键的不平等条约呢?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割让香港岛给英国,赔偿2100万银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协定关税等。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1858年清政府与英、法、俄、美四国分别签订《天津条约》,增开汉口、南京等十处通商口岸,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航行等。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后,清政府又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赔偿英法军费各800万两白银,增开天津为商埠等,进一步加深了半殖民地化程度。
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失败后,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条约割让辽东半岛后经三国干涉还辽,但清政府支付3000万两赎辽费、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等。此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也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
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清政府与英、美、俄、日、法、德、意、奥等11国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亿两,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且不准中国人居住,拆毁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允许列强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等。《辛丑条约》的签订,使清政府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除了这些影响深远的条约外,还有《瑷珲条约》1858年中俄,割让东北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北京条约》中中俄部分割占乌苏里江以东40多万平方公里等,列强通过这些条约掠夺了中国大量领土、财富和主权,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这些不平等条约,是近代中国的血泪史,也激励着后人铭记历史,奋发图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