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改成什么单位了?

《反贪局改成什么单位了?它的职能去向何方?》

很多人对“反贪局”这个曾经频繁出现在反腐新闻中的机构并不陌生,如今却鲜少再听到它的名——反贪局改成什么单位了?答案是,其核心职能已整合至国家监察委员会。

2018年,我国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一次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前,反贪局隶属于各级人民检察院,承担着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职责。随着改革推进,原反贪局的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职能,全部划转至新成立的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意味着,过去反贪局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调查职能,如今由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承接。例如,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监察委员会有权依法开展调查,并采取谈话、讯问、查询、冻结、搜查、留置等法定措施。

此次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而是反腐败资源的系统性整合。除了反贪局的职能,监察委员会还整合了原来分散在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的相关反腐败力量,形成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系。这种整合打破了过去反腐败工作中的条块分割,让监督执纪执法更加协同,实现了“1+1>2”的效果。

如今,反贪局虽不再作为独立机构存在,但它曾经肩负的反腐使命并未消失。在监察委员会的框架下,对职务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大、覆盖范围更广,继续为净化政治生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从反贪局到监察委员会,变化的是机构名称和组织形式,不变的是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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