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包含哪些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到底“全面”在哪些方面?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全面”二绝非抽象的修饰,而是有着具体而明确的内涵指向——它既是覆盖全员的“死角”,也是贯穿各领域的“全链条”,更是责任与行动协同的“系统工程”。回答“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哪些内容”,关键就在读懂这个“全面”的分量。

其一,覆盖对象“全”:所有党组织与党员例外。从中央委员会到社区党支部,从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农村普通党员,没有“特殊党员”,也没有“真空地带”。一方面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发挥“头雁效应”;另一方面管“绝大多数”,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让每个支部都成为战斗堡垒,每个党员都保持先锋本色。论是国企、高校还是非公企业,论是机关单位还是乡村社区,所有党组织都要接受监督,所有党员都要遵守纪律。 其二,建设领域“全”:党的各方面建设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是某一项建设的“单打独斗”,而是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整体联动”。政治建设是根本,聚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始终在政治立场、方向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建设是基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决“总开关”问题;组织建设是支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班子,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是突破口,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纪律建设是底线,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让“红线”带电、“底线”生威;制度建设是保障,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其三,管治环节“全”:从预防到惩治的闭环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事后算账”,而是贯穿于问题发端、日常监督到整改落实的全过程。一方面抓“前端预防”,用“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另一方面抓“中端管控”,通过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更抓“后端震慑”,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查处领导干部的贪腐大案,也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比如截留扶贫款、虚报冒领补贴等问题。每一个环节都不放松,每一步都落到实处。 其四,责任主体“全”:党委与纪委同担职责。全面从严治党不是纪委的“独角戏”,而是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双落实”。党委要履行“第一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研究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责任清单,推动任务落地;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督查、线索核查,对落实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追责。比如,某省党委每年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纪委每季度开展“四风”问题督查,对表态多、落实少的单位通报批评,让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

说到底,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是各领域、各环节的协同,是责任与行动的统一。它不是一时的“运动式治理”,而是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不是某一方面的“局部用力”,而是党的建设各要素的“系统发力”。这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内容——用“全面”的,铸就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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