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实行什么负责制?

巡视组实行什么负责制?

当人们谈论巡视工作时,常会问:“巡视组实行什么负责制?”答案很明确——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作为巡视组的核心,组长的责任覆盖巡视全流程。从接受任务的第一天起,组长就要牵头研究被巡视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能定位、历史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据此制定针对性巡视方案,圈定“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驻当天,组长要主持动员会,向被巡视单位通报任务、亮明规矩,为现场工作定调;接下来的谈话、查账、走访中,组长要统筹分工——谁负责谈话领导班子,谁梳理财务资料,谁对接群众信访,每一步都要经过他的确认。

遇到关键问题,组长必须“拍板”。比如谈话中发现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线索,组长要亲自约谈相关知情人,核实细节;分析问题线索时,组务会上的分歧要由他定夺——哪些线索需要深入核查,哪些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标准由他把握;巡视报告起草毕,组长要逐审核,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事实支撑,每一条结论都政策。

对巡视组内部,组长是“第一责任人”。组内的纪律作风由他监督:成员能不能接受被巡视单位的工作餐?信访材料能不能随意堆放?这些细节他要反复;遇到重要情况,比如发现系统性腐败问题,组长要第一时间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不能拖延;巡视后,组长要代表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反馈意见,直接点出问题,提出整改。

从准备到进驻,从核查到反馈,组长的身影始终在关键环节。他的决策决定了巡视的方向,他的担当确保了巡视的力度——这种组长负责制,让巡视组的责任落得更实,让“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任务抓得更紧。当巡视组离开被巡视单位时,留下的不仅是问题清单,更是组长负责制下,“利剑”出鞘的鲜明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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