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答题中哪项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

B站答题里,哪类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打开B站答题界面,“著作权保护”相关题目总能让人犹豫——尤其是“以下哪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道题,选项里的“法律条文”“时事新闻”“数学公式”总让人分不清。其实答案藏在《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里,有几类内容从一开始就不在保护范围内。

第一类是法律、法规等官方文件。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身,或是国务院发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这类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以及它们的官方译本,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原因很简单:这些文件是公众了规则、行使权利的基础,若被垄断,会阻碍信息传播。就像B站答题里常出现的选项“某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垃圾分类实施细则》”,它属于官方文件,自然不在保护之列。

第二类是单纯的时事新闻。比如“某城市今日新增地铁线路开通”“某国际会议于昨日闭幕”这类消息,若只是对的简单记录,没有加入作者的评论、分析或独创性表达,就不算“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而事实本身是公共资源。例如答题选项“‘某明星工作室宣布离婚’的新闻标题”,若只有事实,没有创作,就不受保护。

第三类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日历上的二十四节气排列、小学课本里的乘法口诀表、数学中的“a²+b²=c²”勾股定理公式,这些都属于“通用工具”。它们是人类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智力成果,需要被广泛共享才能推动社会发展。比如答题里问“以下哪项不受保护”,选项“2024年日历的月份日期排列”,显然属于历法,答案就是它。

最后一类是缺乏独创性的内容。比如按姓氏笔画排序的电话号码簿,或是超市价目表上的“商品名称+价格”罗列,这些只是信息的机械堆砌,没有体现作者的创作个性。著作权法不保护“劳动”,只保护“独创性智力成果”。像答题里可能出现的“某小区业主姓名及门牌号对照表”,因独创表达,自然不受保护。

这几类内容在B站答题中反复出现,记住“官方文件、时事新闻、通用工具、独创内容”这几个关键词,再遇到“哪项不受著作权保护”的题目,就能迅速锁定答案——毕竟著作权法的初衷,是保护创作,而非垄断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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