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为何言“众生平等”?
佛教所言“众生平等”,并非指世间身份、财富或能力的等同,而是指向一切生命在本质上的不二性。这种平等,根植于对生命实相的洞察,在教义核心中贯穿始终。一切众生皆具佛性,是平等的根本依据。佛教认为,论胎生、卵生、湿生、化生,论是人是畜、是圣是凡,其生命本质中都蕴含着觉悟的可能性——佛性。这如同金矿藏于土中,虽被泥沙覆盖,真金本性从未改变。众生因明烦恼遮蔽佛性,暂处迷中,却终有觉悟之可能。既然佛性为一切众生共有,生命在本质上便高下之分,故平等。
因果业力的运作法则,让众生在轮回中平等受报。众生在六道中流转,或生天界享乐,或堕地狱受苦,或为鸟兽虫鱼,皆由往昔业力感召。业力如衡器,不因身份尊贵而轻罚,不因地位卑微而宽宥。婆罗门种姓的傲慢、帝王的权势,在业力面前与贩夫走卒异;人畜之分、智愚之别,不过是业果显现的暂态,并非生命本质的差异。业力面前,众生平等承受果报,有特权。
诸法空相的智慧,更破除以形相分别高下的执着。众生皆由色、受、想、行、识五蕴聚合而成,五蕴本是因缘和合,并永恒不变的自性。众生的形貌、身份、能力,皆是因缘生灭的幻相,如水中月、镜中花,看似有别,实则本质为空。执着于“人贵兽贱”“圣尊凡卑”,不过是对幻相的误。当洞察诸法自性,便知众生在空性层面本差别,平等不二。
佛陀以实践印证平等。他打破古印度种姓制度的桎梏,接纳贱民、妓女、屠夫等被歧视者为弟子,言“四姓出家,同为释种”。在他看来,能否修行证悟,不在于出身与身份,而在于心性的觉醒。这种打破阶级壁垒的践行,正是对“众生平等”最生动的诠释——生命的价值不由外在标签定义,而由能否觉悟自心决定。
众生平等,不是对世间表象的抹平,而是对生命本质的回归。它让每个生命在觉悟的可能性中获得尊严,在因果律中明白敬畏,在空性智慧中破除执着。这平等,是佛教对生命最深刻的洞察,也是对每一个存在最温柔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