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预备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结论的直接依据,是党章对党员权利的明确界定: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与正式党员相同。

党章第七条清晰指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预备党员需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其义务与正式党员全一致,比如必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等。但在权利层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存在关键区别——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三项涉及党内事务决策和选举的核心权利,暂未赋予预备党员。

这一制度设计的意义,在于突出预备期的“考察”属性。预备期既是对预备党员入党动机、政治素养、党性修养的检验期,也是帮助其深化对党的认识、熟悉党内生活规则、提升政治判断力的过渡期。通过一年的教育和实践,党组织考察预备党员是否真正具备了成为正式党员的条件,待预备期满且考察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党员,进而享有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在内的整党员权利。

需要明确的是,预备党员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有权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接受党的教育,也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工作提出和批评,同样需要严格以党员标准自己,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总之,依据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安排既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严格,也为预备党员的成长成熟留出了必要的教育和考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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