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融绕标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限制要求?

两融绕标究竟在“绕”什么?

两融绕标本质上是部分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灰色地带,实现监管限制外的资金用途转换。在标准两融业务中,融资资金需用于购买标的证券,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也须优先偿还负债,但绕标操作通过一系列交易设计突破了这一限定。

绕标操作通常以“两步法”实现资金腾挪。首先,投资者通过融资买入 convertible 债券或 ETF 等可拆分交易的标的证券,随即卖出这些标的获取现金。由于债券和 ETF 存在二级市场流动性,这种操作能快速将融资资金转化为可用资金。其次,通过担保品划转与负债偿还的时间差,投资者可将释放的资金用于购买非两融标的股票,或转出信用账户进行其他投资。

这种操作的核心在于利用两融账户担保品管理规则。当投资者将普通账户股票划转为担保品后,可通过信用账户的融资功能放大购买力。而绕标通过“融资-卖出-再投资”的链条,使资金流向突破了监管对两融资金用途的直接限制,形成事实上的资金“体外循环”。

从交易结构看,绕标常借助可转债的“股债双性”成转换。投资者以融资资金买入可转债后,既可选择持有至转股,也可直接卖出转债套现。由于可转债交易 T+0 特性,单日即可成融资、卖出、资金使用的全流程,使其成为绕标操作的常用工具。

在实际操作中,绕标规模与券商风控尺度密切相关。部分券商通过转换率、设置折算率缓冲等方式防范风险,但仍有机构为扩大业务规模对这类操作采取默许态度。随着监管对两融业务合规性趋严,绕标空间正逐步收窄,但市场仍存在利用规则差异进行操作的空间。

这种游离于监管边缘的交易模式,本质是对两融业务“风险隔离”原则的挑战。当融资资金通过绕标流入高风险领域,不仅放大了投资者自身杠杆,也使券商面临潜在的流动性风险。随着穿透式监管技术升级,这类操作的隐蔽性正逐渐降低,其存在的市场空间也将持续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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